各有关教师: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人事处《关于开展实施上海高校产学研教师践习计划的通知》精神(文件在院务公开栏),我校将组织申报工作。申报人员为见习(试用)期已满且进校未满三年的40岁以下教师。请各有关教师填写申报表和汇总表,汇总表中标明将拟参加2011年✌🏻、2012年产学研践习💁♀️。学院于6月3日前交人事处师资科,请申报教师按时间要求上报学院,逾期不报视作放弃。 报送材料 1🤽、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及电子稿 2🕺、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汇总表及电子稿 邮箱: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申报表 2、上海高校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汇总表 学院办公室-杏运官网平台 11:22:54 2011-6-1 星期三